TSG 07-2019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发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后经2021年第41号公告部分修改)。它整合了此前分散的各类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条件,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气瓶充装单位申请许可证的统一依据。
一、适用范围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
二、许可层级与参数
各类设备按产品类别、品种和许可参数划分许可级别。例如:
- 压力容器:按设计压力、容积、介质等参数分为A级(大型高压)、B级等制造许可。
- 压力管道:分为GA类(长输管道)、GB类(公用管道)、GC类(工业管道)、GD类(动力管道),各自再分级。
- 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分为A1、A2、B级。
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产品最高参数确定申请的许可级别。
三、许可条件通用要求
- 人员:配备与许可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含工程师以上职称要求)、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与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应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 工作场所与设施: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许可范围相适应的厂房、生产设备、检测手段。
- 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保证体系,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及各系统责任人员。
- 技术能力:具备与许可范围相关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与检验规程(制造类需提供产品设计文件鉴定或型式试验证明的按对应品种要求执行)。
四、申请与鉴定评审流程
- 网上申报: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系统提交申请。
- 受理审查。
-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鉴定评审。
- 整改与审查结论。
- 审批发证(许可证有效期4年,到期前需换证)。
五、常见问题
- 体系文件与实际运行"两张皮"——现场评审时体系运行记录缺失是最常见的退回原因。
- 人员社保与单位不一致、职称专业不对口。
- 设备参数与申请级别不匹配。
我们提供TSG许可的全流程代办:许可级别判定、体系文件编制、人员配置方案、鉴定评审现场陪护与整改闭环。正式规则文本可在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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