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管理
客服微信:18952088008
 
  软件产品认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产品检测
  软件产品认定
  软件企业认定
  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认证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计算机软件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软件产品认定 > 浏览文章
 
软件产品评估要求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16年12月07日

软件产品评估

一、评估条件

国产软件产品评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单位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且拥有该软件产品知识产权;

3、软件产品经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二、命名规范

1、软件评估名称应有三个部份组成:

   企业品牌 + 软件产品的用途和功能 + 版本号

注:企业品牌可以是企业的‘商号’,或是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商标’号,使用商标的须提供商标注册登记证明。

2、软件产品名称应以‘软件’结尾,如:**** 软件 V1.0。非系统软件不得以系统软件结尾;

提交材料: 

1 业务办理费用缴款证明(发票或银行汇款回单)

2 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 企业法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6 企业拥有的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7 检测机构出具的软件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原件


 
 上一篇文章:没有了 下一篇文章:没有了
 
 
Copyright (c) 2016 南京润冉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3056753号-4
地址:江苏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宏普捷座A座11楼 电话:86 025 86807998 传真:86 025 86807997
  

客服微信

18952088008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