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准备在建邺区金盛家居创业的田志燕一大早就来到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隆分局,领取个体营业营业执照。眼尖的她一眼就看出自己新领的个体营业执照和邻居家的不一样,执照的正本多了一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现场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条代码意味着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她的执照还有幸成为南京第一张“两证整合”个体营业执照,在领照现场,南京市工商局巡视员施靖鸣、建邺区副区长夏晓燕、区市场监管局局长范清共同为其进行了颁发。
从12月1日起,南京市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此前个体工商户登记时要分两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后,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月1日全市各区市场监管局的分局注册窗口均已开启个体营业执照“两证整合”业务。
“两证整合”后,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工商部门受理申请并核准后,向个体工商户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与税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信息来源: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